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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石油垄断坚冰难破,国企有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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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7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 本帖被 胜利北斗星 从 其他领域 移动到本区(2012-10-12) —

   从上游的勘探开采,到中游的汽柴油等成品油炼制,到下游的批发零售,再到进出口贸易、产品定价,无不在政府部门的牢牢管制之下。而事实上的管制主体,很大程度上就是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及其间接推动下的部委决策。

  据华经纵横撰写商业计划书 专家了解到,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石油行业曾向民营企业开过一道口子。在进入门槛最低的零售环节,民企一度成了主渠道。1999年,民营加油站数量占比接近九成,加油量占到六成。那六七年也被民营油企称为“黄金年代”。
  但1999年5月、2001年9月,以应对加入WTO冲击的名义,国务院办公厅两度发文,先后赋予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成品油批发(38号文)零售(72号文)业务的垄断经营权,导致民营油企的市场份额急剧萎缩,已经打开的大门又重重地关上。
  此后,大门重开的希望出现过几次。一次是2002年。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当年将有400万吨成品油、720万吨原油的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并且这两个数字必须每年递增15%,持续十年。
  但是,原国家经贸委在2002年4月发布公告: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厂加工。这个公告的依据,正是三年前的38号文。这意味着,如果不能被列入两大集团的生产计划(排产),即使拿到了非国营贸易配额,油也进不来。事实上,十年下来,入世协议中承诺的非国营贸易形同虚设。
  新的希望同样来自WTO。中国入世文件中规定,2004年12月11日要开放成品油的零售市场,2006年12月11日要开放批发市场。当时,一位发改委官员曾反问编者:到时候对外都开放了,对内还能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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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2-07-17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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