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水驱开发效果评价,常常遇到常规生产一段时间后进行注水,然后过了一段时间生产井提液,也就是一边在注水一边在提液?提液一般都会使生产井的液量和油量上升,那么提液的效果是不是应该说是水驱效果呢?
例如,一个井组,第一阶段:先常规生产一年;第二阶段:中心井转注,注水开发一年;第三阶段:注水井一边注,生产井进行提液。问题:做水驱开发效果评价时算不算第三个阶段,也就是第三阶段的效果是不是也是水驱的效果?如果第三个阶段好,是不是也可以说水驱效果好?还是说评价水驱只用把第二个阶段和第一个阶段对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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