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056-1994 钻井时效计算方法.pdf (401 K) 下载次数:7 ,你所在用户组没有附件下载权限 问题提出:下套管遇阻,进行下钻划眼、通井、循环钻井液等时间应算作什么时间?
个人认为应算作处理复杂情况时间。
行标SY/T 6056-1994《钻井时效计算方法》相关摘录:
4.2.2 测井工作时间
b)电测遇阻进行的通井起下钻、划眼、循环钻井液等时间应计入处理复杂情况时间;
4.2.3 固井工作时间
b)处理套管落井、卡套管、“灌香肠”时间,应计入事故时间。
4.3.4 处理复杂情况时间
处理复杂情况时间是指钻进过程中发生的处理井下复杂情况所占用的时间,包括:纠斜、井漏、起下钻遇阻、侧钻等。
阅读完行标中的相关条款,我对于下套管遇阻进行处理的时间应该算作什么时间更迷惑了。固井工作时间描述里与下套管遇阻比较接近的就是卡套管,按此出说法应算作事故时间,但个人认为下套管遇阻就算作事故有点夸张了,而且4.2.2中电测遇阻时下钻通井是算作处理复杂情况时间。再看4.3.4对处理复杂情况时间的定义,明确指出是钻进过程中发生的处理井下复杂情况所占用的时间,所列事项中也没有包括固井、测井中下套管遇阻的情况。按4.3.4之定义,固井、测井不属于钻进过程,那么其间发生的遇阻后下钻通井等也不应算作处理复杂情况时间。
总结,我作为一名入行新手,实在搞不明白下套管遇阻后进行的下钻划眼通井等时间应算作什么时间。忘各位前辈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