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钻井液的流变性能要满足携砂和润滑要求。摩阻系数:直井小于0.12,定向井小于0.08;含砂量:Φ311mm及以上井眼小于0.6%、Φ215.9mm以下井眼小于0.4%;搬土含量:50-80g/l;动塑比:0.35-0.5。
2、定向井中连续钻进24小时或钻进进尺200m-250m时必须进行一次短起下钻作业,及时清除岩屑床。
3、 清水快速钻进时,清水浸泡时间不允许超过14小时,应及时转换成泥浆钻进。
4、严格控制钻具在裸眼段静止时间,直井在裸眼段静止不超过2分钟、定向井不超过1分钟活动一次钻具,活动幅度不少于8米。接甩钻具单根(短节)时,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5、起钻过程中发现泥浆灌不进去或井口返泥浆等抽吸现象时,要停止起钻,并接方钻杆向钻柱内灌满泥浆,每起2柱接方钻杆向钻柱内灌满一次泥浆,根据抽吸情况及时循环调整泥浆性能。
6、 出现大段划眼速度快时,要每划眼100米要循环一个迟到时间,根据返砂情况打稠塞洗井。
7、钻进或划眼过程中扭矩突然增大时要及时停钻并用转盘控制倒车,上、下活动钻具,待扭矩增大原因分析清楚后方可进行下步作业。
8、在定向井段或稳斜井段,使用马达滑动钻进时,若发现伴有加压时钻压持续上升、泵压升高等托压现象时,要坚持每15分钟大幅度活动钻具一次,防止粘附卡钻。
9、定向井中,在裸眼井段尤其是造斜井段禁止使用高速起钻,起钻速度控制在15柱/小时以内。
10、起钻时应控制上提拉力,遇卡上提拉力不超过悬重80KN,否则采取循环倒划眼的措施起钻。
11、下钻遇阻不超过悬重50KN,遇阻不得硬压和硬砸,应以循环划眼为主,必要时可划眼下
12、确保钻进和循环排量满足携砂要求,禁止在排量不足的情况下进行钻进作业。
13、钻进过程中如发现返砂不正常(过多或过少)要及时分析原因,根据返砂情况采取加强短起下钻、打稠塞洗井及适当提高泥浆密度等措施,并调整泥浆性能。
14、防止井下落物,发生井下落物时在钻具未卡之前,应尽量旋转钻具,将落物挤入井壁,严禁死提硬拔。
15、钻进循环过程中,进行换冲管作业时,必须用备用水龙带及钻杆循环接头建立循环,并连续活动钻具。
16、设备出现故障无法钻进时,应立即组织将钻具起钻至套管内,严禁钻具在井底长时间检修设备,如由于设备故障无法起钻,应尽可能建立循环,无法建立循环时,应将钻具重量的2/3压倒井底,以防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