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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解决海洋石油再造能源中国 五大转折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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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海洋石油再造能源中国 五大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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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1月17日 06:38


武建东

  地理环境是国家和民族生存的自然空间,资源是地理环境的真实价值,因此追求地理环境、特别是海洋资源的有效使用能力反映了文明的成熟程度。任何一个强大的国家都必须习惯创造性地把自己的经济体系转换到新的生存基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领域中以获取一个国家的长期利益和文明的价值,重化工业的高速发展导致了中国在二氧化硫、消耗臭氧层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汞等四项排污指标位列全球第一,酸雨面积已占到国土面积的1/3,地表水断面受到严重侵害,据国家环保局负责人多次表示: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祸首就是中国以燃煤为主的能源和世界上最大的燃煤火力发电设施,为此必须改变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通过油煤并重、以油气为主接替未来能源的方式建立中华民族新的生存空间,陆地的油气资源已经不足以支撑这种新型的能源体系,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海洋石油主要储藏区中国海域开采石油就成为迫在眉睫的能源革命了,我们称之为海洋石油再造中国。她需要达到的目标也非常明确,即:1、通过全面开发中国海陆的石油资源优于亚太地区的其他国家建立开放而又能源基本独立的能源体制;2、通过海洋石油开采的行动,创建一个与陆地文明相对称的海洋文明和海洋中国的主权体系;3、造就成为世界级能源跨国公司的中国企业,使之拥有保持世界第一流的能源创新科技并推动建立未来接替能源的;4、以美元本位币为出击基础,有选择地对待和控制国际资本流动性过剩导致的国际基金打击大宗战略资源性商品的交易体系,适应并引导大宗战略资源性商品货币化的走势。

  解决海洋石油再造中国,从国家战略到商业公司竞赛必须注意以下转折点: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一

  关于海洋石油 中国的能源开发战略

  要改变中国以近海为主的海洋石油开采布局,近海、深海和超深海统筹并举,实行中国石油的基本独立供给政策。

  根据国际石油公司的资料,当水深500米—1500米时,海洋油气田的可采规模随水深而大幅增加,深水油气田的产量明显高于浅水油气田,目前排名前位的深海油气田开采的公司是:Bp、埃克森美孚、壳牌、巴西石油等公司,它们构成了世界深海油气田勘探的主力。与之相比中国深海油气开采能力还很低。2005年中国进口原油1.3617亿吨,石油用汇达到600多亿美元,石油贸易逆差首次突破500亿美元,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42.9%。2006年中国原油进口1.4518亿吨,成品油进口3638万吨。石油开发重点加速转型海上已成中国油气战略的存芒绝续之道。

  解决中国能源新增需求的方法计有:使用武力或参与军事联合行动;双边或多边的国家合作或协议;国际间大宗易货;跨国开采的分成能源;市场采购;在尚未全面开发的海域商业性开采,实施海陆并重的能源拓展体系;参与国际金融与能源体系的运作以获取能源利益或潜在的能源权利;法制型的节能措施;新能源替代;加工体系扩散到其他国家的全球化生产;科技创新能源等等。显然和平性的重工主义的直接开采与重商主义的国际采购有着明显区别,前者是在本国直接建立经济体系的油气资源空间,后者则是在异地曲折投资或贸易建立中国经济体的不确定远距的油气资源体系;前者是在国内可控制的直接输送,后者则需要通过巨型海轮竞争负荷日益增大的海峡航运通道或建立跨国人工石油通道解决;前者是中国区域内的油气资源与国内能源产业的优化组合,能够扩大本土就业和增加税收,后者则是中国经济体与油气资源的国际、洲际的结合,为国际经济增长贡献力量;前者与后者另外一个差别就是前者需要巨大的投资,这是目前中国经济体系已经完全有能力解决的。根据2005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组织的第三次石油资源评价初步结果,目前中国石油资源量为1070多亿吨,其中海洋石油资源量为246亿吨;天然气资源量为54.54万亿立方米,其中海洋为15.79万亿立方米,对此仍然需要加大勘探力度,提高勘探精细程度和资源探明率,不断寻找资源替代区。仅海洋石油一项价值即相当于三万多亿美元、二三十万亿人民币的价值,它也预示着一种新的变革,即:中国完全有条件从目前重商主义的国际贸易采购进口石油转型为重工主义的加大海陆石油资源的直接开采以解决内需。

  有关新的石油能源战略应是:通过对中国以燃煤为主的能源体系的彻底改造逐步实现以气体能源为第一、油气煤为主、多元发展、择优选择、接替未来的能源政策。强陆取海,经略海上,改变中国以近海为主的海洋石油开采布局,近海、深海和超深海统筹并举,实行中国石油的基本独立供给政策。同时也实行创新勘探、全疆整治;积极反应,选择对待;合围重点,高速生产;全海开发、深海优先的新型海洋油气开采战略。也即以科技创新实施中国全海域的勘探;对已发现的油气田实施高速生产;以深海优先战略实施带动整个海洋油气产业的全面发展;促进实施多方业者竞争制胜的市场体制的发展,力争取得海洋油气开发的国际领先地位。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二

  海上石油专营权的跨越与造就海洋石油中国的竞争性体制

  在目前中国采用行政主导的方式解决海洋石油专营与开放的问题是最为现实的选择。如建立国企、非公企业、外资多区域多层次多制式的复式开发权利体系模式是最理想的。

  当代中国的海上石油开发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的计划经济转型而来,实行的是国家行政授权国有企业的委托制或代表制而不是市场经济的合同制,它的运作特征是高度垄断的集权拓展而不是公司的商业竞赛。1982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条例》2001年9月23日国务院又发布了《修改决定》,根据该条例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的石油资源,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即海洋资源的国有制;又确定了“对外合作海洋石油资源的业务,统一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全面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公司、享有在对外合作海区内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即专营权的制度,从国际市场而言中国海洋石油的专营权商业价值至少1000亿元美元以上,没有任何一个跨国公司能独得此权。

  中海油的石油专营权不是来自宪法、专门法的本源性权力,根据中国的《立法法》法律效力等级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中海油的专营权是政府过程性权力的产物,其效力等级来自行政法规和相关政府的授权文件,它不是来自中国经济秩序中最高的权力本身,因此这种专营权虽然没有注明期限性,但其法律效力天生就有相对性,是不确定的。在行政主导的体制内这种专营权完全可以予以改变、分解和释法。对于上述条例已比较成功的释例就在于确认了中海油并没有取得中国海洋石油全域开发的独有权,它的这种独有权仅限对外合作方面,2004年5月中石油由此也获得了国土资源部在南海18个区块的勘探许可证,中石化新星石油公司也通过变通方式实质性开发了东海油田。

  2005年10月国家发改委授权制定《石油天然气法》,掀起了业内对石油开采体制垄断性的巨大质发展,取消石油垄断之声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法律是为了解决利益服务的,在国有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没有彻底平衡之前,即使出台《石油天然气法》也只是过渡性的框架,具体条例尚需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因此在中国采用行政主导的方式解决海洋石油专营与开放的问题是最为现实的选择。

  石油是一种较低成本的资源性商品,由于被国际对冲基金挟持价格而致高位,其实际的开采成本从几美元到十几美元不等,解决中国海洋石油专营权再分配的核心就是能以何种模式最大限度获得规模海洋油气的产量以满足社会经济的需要,规模决定影响,产量决定模式。海洋石油中国全面开发的石油权利解决有几种模式海洋石油中国全面开发的石油权利有几种解决模式:1、中海油为主;2、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企共同拥有;3、建立国企、非公企业、外资多区域多层次多制式的复式开发权利体系。央企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大的社会石油需求,从市场经济而言实行第3种模式也是必然的选择。但是中海油的油田收益是由国家、中海油、合作方三方分配的,中海油拥有90%以上海上油气区块的全套资料,拥有海上油田开发的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体系,立即取消中海油的专营权是不公平的。政府取消自己的委托人或代表人也需要过渡政策的支撑,应该选择一个变通方案既实现海洋石油开发利益的最大化又解决中海油开发权的软着陆,即中海油的独家专营权初期应过渡为3—5家大型国企共享的专营权,同时中海油也可拥有陆上石油的共有专营权;最后推行市场化竞争体制;中海油有涉独有专营权的另一部分体系也应划转给国土资源部;同时在国家实施海洋石油中国的大开发战略中优先支持(实质上是补偿)中海油,从法律权利而言优先支持中海油不是国家赔偿、补偿,不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行为。中国海域石油资源的广大决不可能仅靠中海油一家开发;海洋石油要成为中国能源体系的基础支撑的压力也决非中海油独家承担解决。海洋石油开发时不我待,翻然改图,它已经成为中国能源体系转型,国土资源利用、海洋权益保护、人民创富、科技创新、海港建设、大型装备制造业的集成问题。它的产业开发必然应是一种颠覆性、创造性的生产力革命的方竞赛方式开行,海洋石油既要再造中国的能源需要,又要创造中国人的财富需要和激情需要。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三

  提升中海油的“十一五”商业计划实施海洋石油中国总体开发先头方案

  国家3-4年内应支持海洋石油业投融资5000亿-8000亿元开发海洋石油作为方案的保障。

  2006年中海油确定“十一五”计划,要求五年内投资1000亿人民币发展五十个油气田(24个正在建设,13个正在评价,21个正在勘探和经济评价)力争到2010年中海油实现年产5000万吨油当量,业界称为再造中海油。但是从中国对石油资源的需求、中国市场的投融资能力而言这还仅是一个中小型的商业计划,并不能满足中国能源转型的需要。由此可对中海油已完成勘探、技术和经济评价的油气构造实行重点开发,限定期效开发,海洋石油中国行动必须有产量底线的保障才具有实用性。为此国家应尽快确定四大政策约束,即确立海洋石油采矿权的强行收回机制;确立海洋石油采矿权的流转市场;确立多家国有企业共享对外合作专营权;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国土资源部建立相关权项登记备案和管理体系。据此中海油在限期内不能完成作业的油气田应由其他国有公司渡让,以保障不低的海洋石油产量。由于缺乏深海勘探技术和装备,中海油2005年国内外油气总产量3900万吨油当量,其中国内原油产量2789万吨,天然气57.5亿方,远远不能满足国内油气增长的需要;远远未开发出中国海丰富的油气宝藏;与中国国力之比较远不相对称。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也必须有资金保障和较为保险的先头方案,为此建议国家3-4年内应支持海洋石油业投融资5000亿-8000亿人民币开发海洋石油,其中重点改组提升中海油十一五计划的商业计划安排,力争3-4年内国家海洋石油总产量达到1.2亿-1.5亿吨油当量,力争5-6年内达到2亿-2.5亿吨油当量,以此支持中国东中部沿海沿、江经济体系的转型,一举改变中国石油有赖大量进口并对外依存度高的局面,实现中国石油基本独立的体制。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四

  资金常胜

  国家石油能源基金需要1000亿元左右,来源可以是财政性拨款;或外汇储备的利息收益。

  2004年中国原油进口超过1亿吨大关,由此反映了中国能源体系的两大机制必须妥为解决,其一是石油需求量过大拉动并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进口国的储备体制缺陷,为此2004年中国建立了战略石油储备计划以平衡国际石油供需体系;其二是反映了中国石油生产能力的不足,进口量达到了中国石油生产总量的近一半,由此暴露了扩大石油再生产的资本保障体制的危机,为此应尽快投入有效的金融资产拉动中国石油的生产能力,即应建立国家能源基金并注入石油生产体系,彻底提高石油生产规模,真正起到对全球石油供应体系的衡平作用。石油生产的资本保障体制中国与美国不同,美国的石油公司是商业公司、跨国公司,融资能力依靠的是金融体系健全的银行信用与资本市场;中国的石油公司主力是国有企业,三大巨头还是国家利益的代表,它们具有垄断地位和专营权,完全依赖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融资需要先解决诸多的制度、专营权事项,否则处置不当国家和企业利益都会受到损害,因此在设立战略石油储备制度的同时必须强化资金投入的保障。

  从目前的石油生产市场测算,国家石油能源基金需要1000亿人民币左右,来源可以是财政性拨款;或外汇储备的利息收益;或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计划的部分资金;或国资委管辖的国有企业红利收入。国家石油能源基金还可以与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外汇储备等机构设立专项或临时的资金;还可以与地方政府设立区域资金。为放大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家基金应主要作为种子基金投入新建油气田的海洋油气开采。与此相组合应充分利用当前中国资金流动性过剩的特点,大力支持设立各种商业化的能源产业基金、海内外并举发行石油企业的股票、债券和票据市场,简化国内能源企业的上市条件,力争在国家能源基金的带动下1-2年内形成5000亿-10000亿元的资金注入石油生产体系。目前建设一个大型海上油田的投资需要10亿-30亿美元之间,中小型油也需要2-6亿美元,以中国海洋石油的投资流程估算,它本身就需要5000亿元的资金支持,因此应尽快实施海内外市场的能源资金的集成。此外促进资金进入海上石油开发企业而非进入石油期货市场也是推进中国石油独立的重要内容,与中国的石油需求相比,大型石油公司不但拥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也是国民石油创富、海洋创富的重大历史机会。国家能源基金应是临时性资金,形式上可以称国家基金,也可以称其他的投资组合名义,可增大可减少,最终也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撤销和转型。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五
造就市场化的天然气产业,力争下一代第一能源的优势地位

  市场预计2010年天然气将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达到6%左右,即中国天然气消费总量将达到1000亿—1400亿立方米,相当于替代1.3亿吨原油,发展天然气产业应该成为海洋石油中国的重要战略内容。

 

  天然气是比原油用途更大、更低污染排放、更清洁、更为高效、更为方便、更为安全的理想能源。它在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大约20%-30%之间,2004年美国为23%,2005年在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例不足3%。根据2006年BP世界能源年鉴等多项资料:2005年全球天然气产量总计27630亿立方米,但是同年中国天然气产量却仅为499.5亿立方米;2005年全球天然气消费总量合计为27496亿立方米,同年中国消费总量为500亿立方米,中国的天然气产量、消费总量均不到世界总量的2%。国际上已公认天然气将取代原油、煤炭成为21世纪第一能源。目前全球已探明天然气储量约为180万亿立方米,中国已探明天然气储量2.6万亿立方米,按目前中国的天然气消费量大约可支持开采近百年。中国海域有众多的含油气盆地,已经形成了渤海、珠江口、南海西部和东海四个油气区,而且管道输送很成功,例如天津塘沽与渤海西气田有46公里的海底管道联结,东海的平湖气田也通过386公里的海底管道与上海南汇联结。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三巨头目前在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辽宁等地都在开展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项目。

  由于以油气取代煤作为能源体系的主要产品是中国能源体系改革的趋势,中国完全应该在目前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改造中跨越式直接重点天然气产业,以其作为第一比重能源产品进行能源体系的改造和总体规划,由此还将减少今后原油转天然气的体制代价。目前世界上天然气使用广泛,主要用于发电、城市供热及制冷。其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轮机厂发电效率高、建设成本低、建设速度快、耗水量少、占地省,将成为下一代世界能源体系中电厂的主力类型。天然气非常适合中国东中部经济体系的发展需要和环境建设目标,应该成为中央政府、企业、人民代表和社会用户共同推动的新兴目标产业。有鉴于天然气的使用涉及到发电厂、工业制造、化肥生产等重化工业的升级、改造、转型,采用低水平、缓运作、局部性的改革安排难以取得产业突破,应由国家制定产业计划,确定天然气产业革命的整个体系,特别是应选择天然气市场化作为整个石油天然气产业历史改革的突破口带动整个能源产业的转型。因此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应制定并实施新的天然气政策,即扩大市场化的天然气勘探许可证的发放;改变天然气的价格(目前国内原油与天然气价格比1:0.3;国际上1:0.6)以及建立国内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大幅度增加天然气生产替代原油,无论产区在东部、中部、西部;海上、陆上;国内、国外应择优选用气源;允许以原油、煤炭出口额获取天然气进口配额,逐步取消天然气的配额或大部取消;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确定有关政策开放热电厂煤改气、油改气和燃气电厂大型项目建设;建立国家、省、市协同的接收站、处理厂、输气干线管道、配送系统网络的总体规划,由各区域自主选择项目启动区间,实行优者先上的原则,由此造就中国天然气勘探、开采、加工、销售的全新体系,也促使海上天然气的开发融进强大的国内市场中来,由于天然气具有长期协议议价的行业特点,不易被国际对冲基金挟持价格,应鼓励油气商或国内用户根据地理环境决定天然气的进口渠道和定价水平。(未完待续)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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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henbaoj 财富 +10 - 20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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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建东:海洋石油再造中国能源独立(下)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文章作者:武建东  发布时间:2007.01.19
  武建东,资深学者,上世纪80年代曾在国家体改委所属研究机构工作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六

  建立国际上通行的海洋油气勘探高投资高回报的商业模式

  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中国海洋油气勘探高投资高回报的商业模式,对于勘探投资者获得的油气分成应允许在中国境内自行加工、零售。



  1994年11月16日世界历史上第一部造法性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它确定了未来全球千年的海洋划界框架和全球海洋管理体制。根据《公约》地球上1.09亿平方公里的海域将转为沿海国的主权管辖的海域,中国据此获得的主权管辖海域从30多万平方公里增加到300万平方公里。海洋中国将成为一个可与陆地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等同比攀的整体资源系统,陆海两地各主半壁江山。国际地质勘探学公认的海底盆地是海洋油气的天生摇篮(注:根据法律解释,海洋石油包括原油、天然气两部分),目前中国海域大约有50多个海底盆地,其中20多个海底盆地已经勘探证实和技术远景评价被认为属含油气构造,在此中又有16个在中国主权管辖海域而非争议地区的盆地更被确认为有机质丰度高,各类储集层发育、沉积岩厚度大、各种圈闲众多的大油气区。根据2005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组织的第三次石油资源评价初步结果,目前中国石油资源量为1070多亿吨,其中海洋石油资源量为246亿吨,天然气资源量为54.54万亿立方米,其中海洋为15.79万亿立方米。仅海洋石油一项价值即相当于3万多亿美元、二、三十万亿人民币   的价值,大约可满足中国近百年的能源需要。目前深水油气田开发需要投入的资金多、技术要求高、损失风险大,在300米以下水深,2000米井深以下的浅水区打一口井,需要1000万美元左右;在1000米水深,3000米井深的深水区打一口井,要2000万至3000万美元;超深区则投资更大。因此作为对待重要的海洋油气储藏区的中国深海勘探,中海油的基本思路就是与外方合作,还没有以专有技术和以中国自己为主运作,这是目前中海油对外合作专营权制度的一个弊端。也正因为此中国海域油气资源勘探投资小,储量探明度还不高,确切地说中国海域还没有进行过以现代技术为核心的整体商业勘探。

  油气勘探是石油开采的先头产业,它既是石油开采的前提,也是石油产业特殊的高投资勘探和开采高回报的盈利模式的上游作业。因此石油资源是地理空间的竞争,也是强大的工业资本的竞争,更是科技创新体系的竞争,对于海洋石油开采尤为如此。2006年中国石油对外的依存度已达到40%多,预计2010年将达到50%以上,由此要求中国在海洋石油勘探的战略、体制、政府政策上应实施重大变革,探明中国海域油气的储量和技术经济价值,以期决定中国发展海洋半壁江山的进程和创造海洋文明的方向,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

  1.开展公益性海洋地质调查:应建立以国土资源部为主导的以卫星、海洋调查船舶、深水探测站、传感器网络、遥感、多维地震、成像技术等合成的国家海洋地质构造观测网络系统。

  2.促进海洋油气商业勘探进入大发现时代:中国的海洋油气勘探招标将是世界海洋石油公司竞争最激烈的活力市场之一,应通过政府的行政法规推进央企、地方、民资和外资进入海洋油气勘探,并逐步通过市场机制发放矿产许可证以及建立相关的矿权流转市场。

  3.全局开发:通过多区域、多批次的勘探许可证的发放建立中国海洋石油的接替基地和海洋油气田全面开发的整体布局。

  4.支持国际上通行的勘探商业模式: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中国海洋油气勘探高投资高回报的商业模式,对于勘探投资者获得的油气分成应允许在中国境内自行加工、零售。

  5.将深水勘探作为重点:中国海洋油气的勘探区域应集中在深海、超深海区域,应布置必要的资源对两极地区、国际公海海底油气资源也进行尝试性勘探。

  6.创建商业性勘探的竞争活力体制:中国是世界上深海勘探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也是拥有相当消费市场和资源的国家,中国拥有的综合科技实力与深海勘探技术还是不相称的。应该积极创建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最新科技含量的深海勘探技术体系和评价体系。例如多维地震采集与数据系统,深水勘探与钻井技术、传感器网络、油藏模拟、油气探测、气层开采等应用技术体系。

  7.国际合作与赶超战略:应充分利用中国海洋石油的市场优先与世界深海勘探的巨头合作,例如:BP、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BK)、英荷壳牌的合作,并确立赶超战略以发展深海钻井技术。

  8.优先产业:天然气是下一代世界第一的能源产品,应作为中国海洋油气勘探的重点方向。

  9.规划:建立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负责的全面加快中国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规划并尽快实施。

  10.奖励:为促进中国海洋油气勘探技术的进步,应对有卓越贡献者发放国家奖励金,授予最高科学研究荣誉称号,包括院士称号。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七

  发展一流的深海钻采设备制造业;创建一流的深海钻井技术管理

  解决装备的方法有整体或局部并购相关公司、采购、组装和系统集成或以自己为主生产设计集成。

  预计千亿资本投入实施的海洋石油中国行动,不但是中国石油公司的得天独厚的机会,也是深海钻采设备装备制造业千载难逢的挑战。深海油气开发一定要建立在第一流的深海装备基础上,深海油气开发本身就是深海钻采装备技术的开发,世界排名前十位的深海油气公司不但拥有一流的装备,还拥有一流的深海钻采技术和专业管理团队。它说明装备、技术、团队是深海装备技术的一个统一流程,缺一不可,没有优秀的管理团队、装备和技术难以实现动态升级,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1994年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在渤海油田钻一口3000多米井深的油井需要50多天,几乎同样的设备美国人仅需要5-6天,中海油组团学习了美国公司的经验并在以后的钻井实践中取得了不低于美国公司的成绩。因此一个国家要实现海洋油气全局开发的战略突破,最好解决装备的方法就是油气公司与装备公司协同创新。开发有:其一,整体或局部并购相关公司;其二,采购、组装和系统集成;其三,以自己为主生产设计并集成,三种解决模式也可以因事案混合并用。

  “十一五”规划强调船舶装备的发展目标是:“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设备,30万吨矿石和原油运输船、万标箱以上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等大型、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大功率柴油机等配套设备。”在此重大的战略规划中突出了大型海洋工程设备和巨型船舶的建造,也仅解决了深海钻采设备的部分需要,事实上决定海洋石油装备水平的不一定是大型设备而是先进设备、主导设备,由此它一方面说明深海钻采装备业没有成功地提出业界目标,一方面也说明“十一五”规划忽视海洋石油工程装备的实际情况,对此应引起足够重视。

  对于海洋油气公司而言既要重视装备创新也要注重钻井装备技术应用管理的模式跃迁。海洋油气的开发与陆基油田既有紧密联系,也独具特色。例如海上油田开采一般采用高速开采模式,钻井也注重优快、超快钻井,其他在地震勘测、油气作业、海上安全、油田建设与评价系统、环境评价、输送保障、气层开发等都有独立的海洋油气的管理模式,海洋石油中国的开发必须引进吸收国际上成型的一流钻井技术的管理模式,为此组建强大的研发团队并不断提高钻井技术管理的进步也应成为油气公司重要的生产力。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八

  迎接国内外企业的共同竞争、共同繁荣

  国家3-4年内应支持海洋石油业投融资5000亿-8000亿元开发海洋石油作为方案的保障。

  石油天然气产业划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上游的勘探开采,主要权项是探矿权、采矿权;其二是中游的炼油化工等加工,目前它已经开放;其三是石油天然气的批发、零售。目前市场讨论的主题是上游和下游业务政策的调整和开放,也说明中国油气资源,特别是海洋油气的勘探开采将引领世界上最大的一次石油创富的历史机会。

  中国是单一制的国家,中央政府对新兴产业有强大的执行力。中国目前没有《海洋石油天然气法》,海洋的油气矿权的规限主要根据政府制定的有关行政条例。为此应充分发挥政府在相关行政法规的调整调节权力,确定新的条例或准则,即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国公司通过竞争机制不受地域限制的取得海洋油气区块的探矿权,采矿权;改变目前中海油在海洋油气开发的统筹权和对外合作的专营权;监管主体应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分程监管;对外合作的独有专营权调整应为3-5家国有企业共有的过渡性共有专营权;作为改革的部分应划定深海、超深海的部分区块通过竞标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相关中外企业以联合的方式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允许依法转让;先期建立海洋天然气开放的竞争化的市场体制,大部分开放或全面开放天然气中下游业务,允许民资外资准入;努力支持中国的天然气产业成为世界上最具规模、最有竞争力的产业,在世界下一代能源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九

  调整石油虚拟经济体系对应石油进口的压力

  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国家不可能成为石油虚拟经济体系的主要力量。因此改变石油的准金融货币性质(包括大宗资源商品的货币倾向)对中国是有益的。

  石油是当代世界主要经济体系必需的关键性资源商品,通过战略石油储备和商业库存美国建立了石油现货的全球供需的衡平机制,它成为全球石油供需体系的重要杠杆和定价力量;以美国本土为主的金融资本和商业性的基金又将石油产品衍生成现代重要的金融产品:石油期货,使之成为标准化、全球化的即时电子交易产品,它成为金融资本重要的潜伏地,也决定了石油体系的美元定价机制和长期走势,是影响全球石油定价的关键的商业力量。近几年对冲基金和金融资本创造了世界上庞大的石油虚拟经济体系,它产生了巨大的浮动价值,石油期货交易本身就产生巨大利润;它又影响国际大宗资源性商品的价格,与外汇市场、股票市场交汇成为国际资本纵横捭阖的全球舞台,对世界经济体系产生着重大影响。

  中国是国际能源市场的重要买家,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石油需求会更加扩大,它也成为国际石油期货体系的神秘嚼头,也成为了国际油价 变化的杠杆风标。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国家不可能成为石油虚拟经济体系的主要力量,中国也没有足够的石油现货,参与国际石油交易衡平风险。因此改变石油的准金融货币性质(包括大宗资源商品的货币倾向)对中国是有益的。

  中国可以和国际能源机构(IEA)、欧盟、美国、日本的政府及生产企业合作改造石油与金融体系的关系,例如,1、促进天然气和其他替代能源的使用,加大对石油市场冲击;2、支持各石油进口国,特别是中美之间的协作,加强以本国石油资源的开采替代进口,减少对世界能源市场的石油需求;3、鼓励石油进口国和能源用户参与跨国石油开采或签订长期独立大宗采购合同;4、促进石油消费国与产油国的资源合同,扩大非市场性石油交易;5、发展区域性的石油和天然气的人工通道网络,将产油国作为国际石油体系的非决定环节。6、发展其他替代能源。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就是要彻底提高中国的石油自我供给能力而且这是完全可行的。2006年中国原油进口总量1.45亿吨左右,也即每日进口原油280多万桶。事实上近几年全球原油产量大约维持在40亿吨左右,用于石油出口贸易的大约为四成,中国的进口量已近国际油贸的10%。作为世界上第二大的石油进口国和消费国,中国主题将由被国际机构炒作而致高油价以至对中国自己不利,转为中国能源政策以主动性调整和重大创造改变全球能源定价体制和供需关系,造就一个对中国更为有利的胜局,以促进国际石油供需拐点的出现和调整。它将造成压力促使国际虚拟经济应在接近传统的实体经济边缘活动,并从利用油气贵金属价格冲击影响实体经济转型为在品种上制造机会、在区域上扩大交易,以此促进这种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倘然过高的偏离实体经济,将促使中国实施能源独立和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两大政策,从而推动石油美元,国际基金的做空选择,局部、区域或整体引爆第四次全球能源和第一次大宗商品的危机。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十

  实行比“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更为积极的海洋政策

  实行“海陆立国,开海固权,营疆造域,择优出击”新的海洋开发原则,替代“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传统原则。

  海上油田开采存在着吸管效应,即石油会在海底下流动,早开采早收益。目前中国海域的石油资源七、八成在中国的主权管辖海域内,投入战略性开发并没有争议,即使争议地区的石油资源也应该采取边协商边开发先下手为强的策略。与中国隔海为邻的10多个国家,大多与中国存在着海洋资源、海洋岛屿或海洋国土之争。根据《海洋法公约》有可能划归中国海域的300万平方公里,其中争议地区多达一半以上,至今中国与海洋邻国还没有完成海洋国界的划定。历史留给今天中国人的战略机会恐怕只有先开拓,再谈判了,在钓鱼岛、南海诸岛、苏岩礁等问题上周边国家已经这么办了。半个世纪前中国如果在海上有些作为,今天的争议就会少许多;如果今天的人少些作为,下一代的中国人将面对更复杂的争端,历史给予中国人的惩罚应该是一种强大的激励和历史的超越。

  为此我认为对内极有必要实行“海陆立国,开海固权,营疆造域,择优出击”新的海洋开发原则;对外应以把握历史,共享资源的外交策略替代“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传统原则。对中国而言:把握历史就是不将主权搁置,不放弃海洋主权,国家主权不能让步;尊重中国的历史权益,尊重双方关系现实,尊重中国的实际开发权益;共享资源不是共同行动,不是等额划分蓝色国土,而是要按照《海洋法公约》的精神,最大限度地开发中国存在的主权,对于双方而言因应国家实力可大可小、可先可后、可以不同的资源比例,可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不同规模的开发。在这种竞赛性原则下中国应该以自己的国力最大限度地创造自己的权益。对此捍卫中国海洋利益的可以是船舰,可以是笔墨,也可以是钻机。海上钻机是实力的体现;平台是国家的权威;海洋石油开发也是缔造新时代的国家主权。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的转折点之十一

  架构复式的石油库存体系

  将石油库存作为一种储备和商业制度予以明确,形成中国储备的复式体系,减轻国家战略储备的压力。

  2004年中国战略石油储备计划正式启动,国家计划总投资1000亿人民币用15年时间分三期完成。国务院已拨专款建设大连、青岛、镇海、舟山4个储备基地,设计储备30天的进口量,相当于1000万吨。由于石油兼具商品和准货币的两重属性,为保证中国石油供应系统的畅通和安全性,建议中国架构复式的石油库存体系。国际上通行的石油库存制度包括非任意库存和任意库存。非任意库存是以政府战略库存为主的库存体系,它包括最低操作库存,即由油田、管网、炼厂为维持正常生产和营运必需的最低库存量;海上库存,即海运中油轮所载的原油存量和码头浮船上的石油存量;安全义务库存是政府要求石油公司最低安全义务储备的库存量。任意库存也称作商业库存,是为了保证生产和贸易的存量。

  1.中国建立战略石油储备计划,必然佐架复式的石油库存体系。中国目前正在制定《石油天然气法》,此后必然会有配套的行政条例,建议将石油库存作为一种储备和商业制度予以明确,形成中国储备的复式体系,减轻国家战略储备的压力。

  2、潜量库存:建议国家以部分区块规模大、可动用性强的浅海油田的贮量转为国家石油储备,浅海油田具备高速生产的特点,配以管道输送应能够发挥正常油储的石油安全   作用。

  3.份额库存,应选择已实行油气分成的项目的国家分成额度充实国储,在特定的海洋油田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发放中可预留分成库存划转国家储备库。

  4.远期现货:国家应允许贸易公司与油储仓库合作经营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多品种以交割为目的的石油远期现货,支持商业库存体系。

  5.能源基金,国家石油储备中部分资金可转为能源基金参与海洋油气开发。

  6.油气并藏,与石油储备相结合,设立与石油储备近似的天然气储备体系。

  7.民众参与:在靠近企业和社区的适当位置建立分散的能源供应系统,国家、企业和个人与现行的商业油储系统、加油站协议预付款贮油、备油。

  8.信息发布:提高国家专业机构公布石油及其产品的库存数据,维护石油天然气市场的公平交易。

  海洋石油中国行动转折点之十二

  海洋油气接替未来能源,天然气水合物牵手中国

  未来中国的重要的能源来自海洋。

  推动海洋石油中国行动并不是要建立一个永久支撑中国经济的石油能源框架,海洋石油中国首先是要对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改造,建立油、气、煤并重的能源体系,如果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应力争一步实现以天然气为第一能源的整个能源体系,使得中国未来可以节省庞大的电厂体系的改造成本,同时也是希望建立20—30年以后中国未来能源的体系。这种未来的重要的能源也来自海洋,即“天然气水合物”又称“可燃冰”,也称作笼形包合物。可燃冰具有非常高的使用价值,1平方米的面积的可燃冰等于164千平方米面积的常规天然气藏,目前可燃冰已经成为国际能源业公认的21世纪继石油天然气之后的接替能源。1998年5月24日美国参议院能源委员会通过1418号议案《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与资源开发计划》,该议案强调:可燃冰列入美国战略能源规划,要求2015年美国能源部实施商业性开采。因此,海洋石油中国行动不仅希望以海洋油气构造今天的中国能源体系,而且希望通过深海、超深海资源的开发奠定中国下一代的接替能源。

  世界上任何一个成熟的经济体系都以高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作为其产业目标,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体系,中国目前仍处在传统的以煤为主的结构中。海洋石油中国行动就是要促使中国的能源体系伴随着经济体系的强大而调整并且具有最新的体系转型能力和经验,由此不但能够解决中华民族的生存方式,也能够成为世界上使用最先进、低成本能源体系的发动机。

  近百年来能源的需求支撑着人类不断探索的勇气,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沼气、煤层气,第三代、第四代和热核聚变构成的核能等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都已经成为中国能源结构的使用产品,伴随国际石油供应体制的动荡,中国能源不但应注重油气的使用,也应该注重新能源和可再生性能源的开发。天然气水合物的研究中国还处在比较落后的状态,希望能够借鉴世界上先进国家的经验,使中国在未来天然气水合物的应用方面不再落后于世界。
@_@,水是宝贵的,不能浪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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