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土资源部对各石油公司所属油气田的储量进行了初步统计。结果表明: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0.43亿吨,天然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4490亿立方米;2006年,我国石油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1.72亿吨,天然气2935.71亿立方米。这是我国油气储量套改后首次公布的数字;2006年,全国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9.49亿吨,同比下降1.6%,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95亿吨,同比增长10.8%;有六大盆地石油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0万吨,分别是:渤海湾盆地、松辽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渤海海域盆地;2006年,全国天然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815.9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6.2%。2006年,全国天然气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亿立方米的盆地有3个,依次为: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由此可以测算2006年中国石油储量替代率大于1,石油储采比为11,而1990年以来一般在14-15之间。剩余经济可采储量是指一国或一公司探明的已开发石油经济可采储量与扣除累计产量后的差值。储量替代率、储采比是反映石油资源最重要的两个指标:储量替代率是储量增加与储量消耗之比,储采比为剩余石油储量和年开采量之比。储采比为11即是说我国目前的石油储量仅仅只够开采11年的!这说明我国石油资源亟需加强勘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