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8年我校预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70人左右(含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凭本科毕业证报到)。
3、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后两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须符合下列条件(或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①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或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②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6门以上主干课程或在公共刊物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所报专业学术论文;;③不得跨专业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我校报名考试。
二、报名(报名日期为预估时间,实际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1、网上报名:2007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http://www.chinayz.edu.cn/)公布的网站,选好报考点(即现场报名和初试地点,拟在我校参加考试者应选我校为报考点),按规定正确填报并保存好生成的报考号(可打印网报表格)。
2、现场报名:2007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根据报考号查看(网报表格)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持本人身份证件等(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到报考点报名,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我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到我校报名。
2、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在复试录取时再确定。
3、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办法有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保证考生顺利收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4、专升本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的备注信息中注明专科学校及专业。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初试(含单独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为四门(高等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除外),即政治、外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外语满分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进行)。
高等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外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进行)。
3、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复试要求确定复试名单,专业课笔试在复试中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复试地点在我校。
4、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医院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医院。
5、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五、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2008年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请于2007年10月1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含推荐函)寄(送)我校研招办。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有关事宜
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08年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简章》(附后)。
七、学制及有关事宜
1、硕士研究生均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报到入学。
2、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等13个学科专业学制2年(详见专业目录备注),其它学科专业学制3年。
3、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实行提前攻博制度,优秀硕士研究生可在第二学年中期考核时按规定申请提前攻博。
4、被录取为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硕士生,须由委托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定相应的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协议书。自筹经费生的户口和档案将转入我校,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择业。
5、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向录取学院提交申请表,逾期不予办理。
八、奖学金
1、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可申请享受普通奖学金;
2、各方面成绩突出的研究生,除享受普通奖学金外,还可申请评比“优秀奖学金”以及企业和个人设置的各项社会奖学金。
3、在读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获得相应工作津贴。
4、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活动。
九、其他说明
1、为帮助考生复习,我校编有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另有往年部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试题供参考,请于9月初见研招办主页上通知。
2、具体专业的考研参考教材等事宜请与有关学院联系。另外,我校教材图书中心有部分指定参考教材,联系电话0546-8392486。
敬请考生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网页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学校代码:10425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邮政编码:257061
联系电话:0546-8392496
E-mail:sdyzb@hdpu.edu.cn
网 址:
http://gs.hdpu.edu.cn/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8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8人左右(含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我校2008年博士招生为春季考试,秋季入学。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
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1)获学士学位后有六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以第一、二作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报考,且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生;
(3)同等学力考生须到我校报考,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报名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者,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报名专用表格(网址:
http://gs.hdpu.edu.cn),按要求填好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须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月4日(外地考生函报以邮戳为准)。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须在报到前补交,同等学力提交要求的材料复印件);(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决议书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开学前补交);(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报考的博士导师不能推荐);(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报考费:200元。
5、资格审查:我校对报考人员送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我校研招办电话或书面通知本人。其它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要求复印件的材料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通过资格审查者领取准考证及有关考试详细说明。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初试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16日。
复试时间:2008年3月18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所报考学院办理手续,参加复试。
2、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为政治(《自然辩证法》,应届生及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为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主干课(必须与初试科目不同)。考试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考生必须在“报考登记表”中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复试: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查(含外语听力),由我校各招生学院组织,形式为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
4、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博士入学考试一律不查卷。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复试成绩、硕士阶段的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为委托、自筹经费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由委托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订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协议书。
3、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奖学金
1、研究生(委培生除外)每月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2、我校设有多种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学研究生。
3、我校还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
六、其他说明
1、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的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若国家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执行上级最新文件精神。
敬请考生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网页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学校代码:10425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邮政编码:257061
联系电话:0546-8392496
E-mail:sdyzb@hdpu.edu.cn
网 址:
http://gs.hd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