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其实很复杂,涉及多方面问题:
1、施工结束后尽快返排,是为了防止支撑剂大量沉降,保证支撑剖面合理,尤其对缝高控制难度大而有效层在上部、或下部有水层时,强制返排是有一定道理的;同时尽快返排可以减少压裂液滞留时间,减少二次污染。
2、施工后尽快返排要保证施工结束时,缝内冻胶能够基本破胶,否则大量支撑剂将会被携带返出,效果不会好;要想保证压后缝内液体快速同时破胶,则施工工艺必须优化:施工采用目前常用的变粘度压裂液技术或称多变压裂液体系,即施工过程中前期加胶囊破胶剂,后期加过硫酸铵,同时破胶剂加量逐渐加大;而交联剂则逐渐减少,从而保证施工结束时早期注入压裂液及后期压裂液能尽快整体破胶,则强制返排不会引起大量吐砂;
3、憋压24小时的概念应无道理,其出发点可能是想让裂缝充分闭合后放喷,不致大量吐砂,因此此种意义上是保证裂缝闭合即可而不是人为的确定关井多长时间,除非区块改造经验成熟,一般24小时裂缝闭合;
4、此问题的焦点应是保证裂缝充分闭合更重要、还是减少二次污染更重要,这应结合井的具体情况解决,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