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裸露地层孔隙压力、地层破裂压力、含油气水情况清楚,空气作为循环介质时,在常压下可燃气体含量低于3%,硫化氢含量低于15 mg/m3(10 ppm)。
4.2 固井前,在进行井眼准备和下套管作业时,井筒介质原则上与钻井时的井筒介质一致,如采用分段循环、加密循环等方法仍不能满足井筒安全要求时,井筒内应采用惰性气体或转换为钻井液。
4.3 井壁稳定、井眼畅通,套管柱能顺利下至井底。
4.4 含可燃或有害气体的井,井口应使用与套管尺寸相匹配的旋转防喷器和导流管汇。
5 设计原则及内容
5.1 设计原则
5.1.1 应防止可燃气体燃爆、H2S中毒和保证套管柱安全。
5.1.2 应考虑井漏的不确定性、井壁的不稳定性、地层油气水、地层破裂压力对固井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5.1.3 套管及附件(浮鞋、浮箍、插座等)强度和耐压等指标应不低于在整个注水泥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极限条件,并应考虑套管浮箍、浮鞋的抗冲击、抗碰撞性能和可钻性能。
5.2 设计内容
5.2.1 基础资料
应收集本井及邻井地质和钻井资料,包括地层孔隙压力、地层破裂压力、地层漏失情况、钻井介质、钻时情况(有无放空)、地层油气水显示、电测资料和地层稳定性等。
5.2.2 套管串设计
5.2.2.1 套管串结构及强度设计应符合SY/T 5724的规定。
5.2.2.2 应根据井身质量和环空间隙确定套管扶正器安放数量和位置,保证封固段套管柱的理论居中度不小于67%。
5.2.2.3套管鞋至井底之间的口袋长度应考虑套管在气体介质下的伸长量和沉砂空间。
5.2.3 注水泥工艺设计
5.2.3.1 注水泥工艺选择
a) 可依据井筒条件和套管柱情况,合理选用常规注水泥、内管法注水泥、自平衡注水泥等工艺,同时,也可配合采用管外注水泥工艺。
b) 邻井或本构造上的井在相应井段固井时没有发生井漏,宜采用常规注水泥或内管法注水泥工艺,水泥浆一次性返至设计井深。
c) 存在低压易漏失地层时,宜先采用常规注水泥或内管法注水泥工艺,后采用一次或多次管外注水泥工艺,水泥浆返至设计井深。
d) 低压易漏失地层在井底或井底附近的井,采用常规注水泥工艺难以保证固井质量时,宜先采用自平衡注水泥工艺,待水泥浆稠度达到100 Bc后,再采用一次或多次管外注水泥工艺,水泥浆返至设计井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