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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讨论]我们为何非要钻页岩气定义的牛角尖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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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06-27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我记得当页岩气刚刚从美国东海岸越洋舶来中国的时候,关于页岩气定义的争议声鹊起:
页岩气打出来难道不是和天然气一模一样吗?是以地质学方向定义页岩气还是用工程学方向定义?美国的页岩气定义宽泛,中国是否真的需要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页岩气定义?”……
起初这样的争议硝烟弥漫,因为做了几十年常规油气的中国专家对这个“有违常规”的事物一无所知,而恪尽职守的他们似乎只能在搞清楚定义之后才能安心开展以后的工作。但随后随着国家对页岩气的重视,页岩气的“政治、经济、能源意义”压倒了“学术争议”,大家都暂且先搁置了争议,为了实现“十二五”目标一股劲地干了起来。
但最近发生的一场论战将棘手的“页岩气定义”问题再次摆上台面,一篇以质疑中石化涪陵页岩气项目“骗补”文章,最终惹怒了这位油气“大佬”,它用一句“笑话!”回应,霸气十足。
分析双方的立场,媒体被誉为第四权力,监督企业行为,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展示异见,为公众提供另一种观点,无可厚非。但作为为中国首创页岩气奇迹的中石化来说,在此事中着实有些“劳苦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却欲诛有功之人”的味道。
在质疑中石化涪陵页岩气的文章中,“骗补”无疑是全文最高调的“定性词”——按照现有定义涪陵区块确为页岩气无误,但实际上可能只有一半是页岩气,另一半是天然气!
很明显这是一场关乎“页岩气定义”的论战!页岩气的定义就像一个哲学命题一般,模棱两可、难有定论。这个问题就连中国页岩气研究的“鼻祖级”专家们都坦诚的承认,“现有的这些界定与页岩气的真正含义都有一定偏差。”那我等平庸之辈岂敢在此对涪陵页岩气是否真实这样的问题妄加猜测?我也只能说说,我国为何钻进了页岩气定义这个牛角尖的原因罢了。
页岩气的定义存在以下几个难点,首先页岩气打出来后与常规天然气没有任何差别,我们很难从气体物理性质角度来区分两者。
再则,页岩气之名来源于其主要储层的岩石类型,即页岩来命名,但页岩气又绝不局限于页岩气这一单一储层中,所以用储层来定义也不尽合理。
最后,地球演化万年,地层分布复杂,页岩层段中必然含少量砂岩、碳酸盐岩或硅质岩等夹层,但夹层到底多薄才属于页岩气,多厚又不属于页岩气呢?
    以实用主义著称的美国人走了一条不纠结的路,他们以操作优先代替了学术优先。所以,虽然美国学者对个页岩气定义也存在多个版本,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美国对页岩气的定义宽泛,其开采作业不受定义限制,定义也不对美国政府监管造成实质上影响。
美国对页岩气定义绝不是无缘由的“宽容”,中国对页岩气定义也不是无缘由的“苛刻”。两国之所以会出现这样大区别,究其根源,其一在于,美国油气上游市场化运作,中国三桶半油独享常规油气上游绝大多数区块;其二在于,美国不补贴页岩气开发企业,中国以补贴鼓励企业开发页岩气。
大家是否还记得2011年年关将至的那天,国土资源部在官网上挂出公告,正式承认页岩气为我国第172个独立矿种。
出于立场的不同,一部分人看到这则消息可能会欢欣鼓舞,但作为我国传统油公司的三桶半油在那一天心中也许是五味杂陈,因为“独立矿种”即意味着页岩气将不受传统油气的管理体制约束,三桶半油将无法像常规区块那样顺理成章的将其纳入麾下,而是要面对一场场犹如页岩气第二轮招标那样的公开竞争,与所有的国企、民企一同坐在台下等待招标结果公示那紧张忐忑的一刻。而页岩气产品又与常规天然气无异,其伴生产品页岩油也是一种与常规石油无异的高品质轻质原油,两者日后的竞争可想而知。
加之,页岩气因其成藏机理特殊,如不严加界定其定义,很容易将其与致密气低孔低渗的概念混为一谈(页岩气属于致密气的一种)。如果是这样,那我国今日的陆域页岩气地质资源页区块面积可就远不止国土部之前所定的“25.08万亿m3”(可采资源量,不含青藏区)了,这个数字很可能会翻上几翻。
由此一来,传统油公司可能就希望以制定出严格的页岩气定义,最大程度上地缩小页岩气区块面积,以达到对公司自身既得利益最大程度上的维护。
    第二点补贴一项,在当时还引发了一场闹剧。2012年11月,财政部在“页岩气十二五规划”制定出台后,希望以补贴政策来激励企业开发页岩气,以实现国家制定的2015年65亿方产量的目标。
那时的舆论普遍认为,美国对页岩气施行了补贴,中国可借鉴之。但经中国能源网研究中心2012年亲赴美国考察页岩气求证得出,美国历史上并未对页岩气作出过任何补贴,这也构成了美国不拘泥于页岩气定义的另一原因——没有针对页岩气的补贴,也就没了严格界定什么是页岩气的必要。
但页岩气的环境在我国截然不同,它作为油气领域的新生力量,其发展必须依靠全行业的努力。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我国决定对页岩气进行补贴。但随补贴之后到来的难题是,财政部必要严格认定何为页岩气才能对其有针对性的进行补贴。
当时,国土部对页岩气已经给了一份定义,财政部在补贴文件中大体沿用这份定义,但出于补贴政策实施需要,财政部在夹层厚度上的限定上有别于国土部版本。
国土部文件中写道——“夹层中的致密砂岩气或常规天然气,按照天然气储量计算规范进行估算,若达不到单独开采价值的,作为页岩气的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开采。”
财政部补贴通知中原文写道:“夹层及厚度,夹层粒度为粉砂岩以下(包括粉砂岩)或碳酸盐岩,单层厚度不超过1米。”
一个是“达不到单独开采价值”,限定范围比较宽泛,一个是“不超过1米”,限定范围较为严格。
两份标准谈不上谁对谁错,因为财政部的补贴政策也是与相关专家协商之后的决定,之所以严格将储层限定在1米以内,全然出自政策操作性的要求。至于这一严格的限定是否会对开采企业申请补贴构成障碍,自会有政策纠错机制在日后的实施中慢慢调整。
归结起来,这两项导致我国走向页岩气定义牛角尖的原因,均出自于我国页岩气发展初级阶段的特殊历史环境。而随着我国油气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油气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犹如企业壁垒这样的原因势必将慢慢削弱,而补贴政策也很可能随着行业的发展壮大而渐渐淡出市场。毕竟,页岩气本质上与天然气无异,我们又何苦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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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4-06-27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那时的舆论普遍认为,美国对页岩气施行了补贴,中国可借鉴之。但经中国能源网研究中心2012年亲赴美国考察页岩气求证得出,美国历史上并未对页岩气作出过任何补贴"

这个说法对不对?真的还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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