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舞弄清影 |
2009-07-20 00:05 |
根据“200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院属各所、分院人才发展规划和学科分布需求,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就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上线生源充足的实际情况,拟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二、复试方式和比例
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约按招生计划的140%左右确定(教育部下达我院 2008年硕士招生规模为24人,考虑生源情况及复试成绩,拟申请扩大招生计划),复试人数为35名。 三、复试日期安排(详见公布的复试日程安排表)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300分,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①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100分):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见招生简章。 ② 外语听力测试(50分):在研究生部语音室进行,测试时间为20分钟。 ③ 外语口语测试(50分):面对面独立进行,要求考生就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用英语进行回答。 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④ 综合面试(100分):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证明材料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 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重点考察以下几方面: l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0分); l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20分); l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l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职员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及成果等(10分); l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10分); l 语言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10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复试专家 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专家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五、复试权重及考生综合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考生综合成绩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① 初试平均成绩按考生初试总成绩取平均值,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50% ② 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2.5% ③ 外国语口语测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2.5% ④ 笔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5% ⑤ 综合面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40% 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50%+复试专业课程成绩*5%+英语听力*2.5%+英语口语*2.5%+综合面试*40%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200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将依据以下原则初定:
① 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② 2008年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③ 总院及分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
④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院领导批准后,通过中华教育网 www.chinaedu.org.cn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复试成绩。
七、考生接待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办公室接待电话:010-83597512
石勘院纪监审监督电话:010-83597429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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