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一直在搞地震采集,干了好几年,真是越干越迷茫?
一是地质与物探的关系——地质指导物探,那么如何指导呢?区域地质、大地构造、地层岩性……?地质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指导物探?相当一部分地质研究人员连一些基本的概念都没有,而在方案审查时他们却掌握了很大的话语权,甚至是决策权?是地质执导物探的思路错误还是地质人员指导物探人员的工作方法错误?
二是地震勘探中如何有效的进行可行性论证?很多项目在设计时提出的认为都是效费比最高的方案,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而一旦失败,让搞物探的人员处于非常被动的地步?
四是新方法的应用,现在领导都忙于学习、开会,而一旦开会回来,通过和“专家学者”的深入交流,就要应用新的方法、技术,而失败了后就要让搞物探的人员说清楚为什么不行?而为什么不在开始的时候就多听一听熟悉本区情况的人员意见呢?
三是物探和测井的关系——测井资料怎么样用到物探中?
四是物探方法本身的迷茫?a、方法、参数之间的匹配问题?b、地震和相关学科之间的联合应用问题?所谓多学科联合是简单的资料相互参考呢?还是应该建立内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