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水井生产时率(%)=〔油、气、水井开井当月累计生产时间/油、气、水井开井当月累计日历时间〕*100%;生产时间单位为小时。
累计生产时间:指当期开井累计生产时间,按照实际生产时间统计。其中:特殊情况日历时间规定:间开井,扣除间开井关井时间;新投井、大修侧钻井,当月投产按投产后实际生产时间;改采井,改采当月按实际生产时间。
累计日历时间:指当期开井累计日历时间,按照实际日历时间统计,其中新井按投产日期计算,间歇井按间开制度计算。其中特殊情况日历时间规定:间开井,扣除间开井关井时间;新投井、大修、侧钻、改采、转注井,当月投产按投产后实际生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