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两位所提供的是理论数据。
关于压井作业确定安全附加值的问题我个人的观点还是不仅仅限于理论计算,现场应用中更多的需要工艺控制来实现,所设计的理论附加值仅限于近似静态得固定环境,否则成功机率甚小。
如:井深3000m,井口静压9MPa,溢流量不小于15m3/min,那么如果设计1.40g/cm3的压井液循环压井,很可能3倍的井筒液量同样也平衡不了地层压力。如果采用控压循环或挤入式压井也许1—1.5倍量足以平衡地层压力。
气井实例:xx—xxx井,生产层段2931.7—3372.6,井口压力5.3MPa,日产9600m3。按理论值计算该井压井时防膨活性水60m3未灌满井筒—几乎全部漏失;0.9g/cm3泡沫液36m3建立循环,12分钟后发现井涌,反循环加重至1.25压井成功。井例反应的是:井口压力代表多层生产时的最低层系的压力值,按井口压力设计的防漏压井液压住低压层时解放了高压储层,导致井涌或井喷。
所以,压井液安全附加值的考虑要根据井况和所实施的压井工艺决定;自然流态循环压井安全附加值的计算依据是循环液密度、循环速度与溢流量、稀释效果的的综合值大于井口静压。
实际应用中的方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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