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7年完成的最新一轮全国煤层气资源评价结果,目前中国埋深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地质资源量为36.81×1012m³,排世界第三位,资源丰度为0.98×108m³/km2,其中埋深1500米以浅的煤层气可采资源量为10.87×1012m³。此次全国油气资源评价的范围包括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南方和青藏5个大区,鄂尔多斯、沁水等42个含气盆地(群)以及121个含气区带。其中5个大区是以煤层气地质特征和分布规律为基础,结合行政区划、经济地理条件、能源供销规划配置和常用的地域表述进行划分的,即:东部(包括东北、华北及江淮区)、中部(包括陕、甘、宁及四川、重庆地区)、西部(包括新疆、青海东部及河西走廊—阿拉善地区)、南方以及青藏,该5个大区不包含中国海域部分(包括台湾省以及诸岛屿)。
评价结果显示,中国煤层气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中部、西部及南方四个大区,东部区煤层气地质资源量113183.70×108m³、可采资源量43176.69×108m³,分别占全国的30.75%和39.72%,是中国煤层气资源最为丰富的大区;中部区煤层气地质资源量104676.36×108m³、可采资源量28583.20×108m³,分别占全国的28.44%和18.38%;西部区煤层气地质资源量103592.06×108m³、可采资源量19981.32×108m³,分别占全国的28.14%和26.29%;南方区煤层气地质资源量46621.85×108m³、可采资源量16963.68×108m³,分别占全国的12.66%和15.61%;青藏区煤层气地质资源只有44.34×108m³,占全国的0.01%。
所评价的42个含气盆地中,地质资源量大于10000×108m³的含气盆地有鄂尔多斯、沁水、准噶尔、滇东黔西、二连、吐哈、塔里木、天山和海拉尔9个盆地,其中鄂尔多斯盆地地质资源量最大,为98634.27×108m³,占全国的26.79 %,其次为沁水盆地,地质资源量为39500.42×108m³,占全国的10.73 %;地质资源量在1000~10000×108m³之间的含气盆地有川南黔北等16个盆地;地质资源量在200~1000×108m³之间的含气盆地有阴山等6个盆地;地质资源量小于200×108m³的含气盆地有辽西等11个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