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1年),使用适合地层特性的钻井液体系和密度,储备合理的重钻井液、加重剂和其它处理剂。钻井设计中明确加重材料和重钻井液的储备量。预探井在安装防喷器之后储备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评价井和生产井在钻开油气层验收前7天储备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预探井和评价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0.15g/cm3以上的重钻井液80m3以上,加重材料储备100t以上;生产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0.10g/cm3以上的重钻井液40m3以上,加重材料储备50t以上。对于钻井液密度在1.80g/cm3以上或者远离基地井,要加大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的储备。对预计喷空后关井压力超过50MPa的油气井,重钻井液储备160m3以上,加重材料储备100t以上,并配套使用自动加重装置。含H2S井的防硫材料储备5t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