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碎屑岩定名和描述内容
6.4.1 定名
6.4.1.1 定名原则:综合岩石的基本特征,以“颜色+岩性”为基本定名,其名称结构为“颜色+含油级别+特殊含有物(或特殊矿物、填隙物、结构)+岩性”。
6.4.1.2 颜色:以块状、干燥、明亮处的新鲜面颜色为准,可与标准色谱对比后确定,其名称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描述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a) 单色:岩石颜色为单一色调;
b) 复合色:由两种颜色构成,命名时次要颜色在前,主要颜色在后;
c) 杂色:由三种或三种以上的颜色构成,且所占比例相近。在描述内容中,应按主要颜色在前,次要颜色在后的顺序,依次对构成杂色的各种颜色进行描述;
d) 色调:以“深”和“浅”区分颜色色调的差别;
e) 含油岩石的颜色由浅到深依次为黄、棕、褐、黑等色,多为复合色(如灰黄色、棕黄色、棕褐色和黑褐色);
f) 含气岩石的颜色多呈棕黄色、灰黄色和黄灰色。
6.4.1.3 含油级别:含油级别划分见5.1。
6.4.1.4 岩性:根据不同粒级含量并结合填隙物成分(杂基和胶结物)和碎屑成分(矿物成分和岩屑成分)确定。其定名原则为:
a) 按粒级定名时,以主要粒级颗粒含量大于或等于50 %的粒级为基本定名。若主要粒级颗粒有两个,且含量相当时,可采用组合定名。次要粒级颗粒含量大于或等于25 %至小于<50 %时,用“状”或“质”字表示;含量大于或等于10 %至小于25 %时,用“含”字表示;含量小于10 %时,不参加定名,只在描述内容中叙述;
b) 填隙物含量大于25 %时应参加定名,用“质”字表示;
c) 按矿物成分定名时,应掌握各成分所占的百分比。石英含量大于或等于75 %为石英砂岩;长石含量大于25 %,岩屑含量小于25 %为长石砂岩;岩屑含量大于25 %,长石含量小于25 %为岩屑砂岩;
d) 按砾石圆度定名时,圆状和次圆状砾石含量大于50 %为砾岩,棱角状和次棱角状砾石含量大于50 %为角砾岩;
e) 含有特殊矿物时,可采用附加定名;
f) 同一段岩心沿轴线两侧出现两种岩性时,以主要岩性作为岩性定名,次要岩性在描述内容中叙述。
6.4.2 描述内容
6.4.2.1 描述原则:根据岩石含油(气、水)产状和沉积特征并重的原则,描述颜色、成分、化石及含有物、物理性质、结构、构造、与稀盐酸反应情况、含油气水情况和与上下岩层的接触关系。
6.4.2.2 颜色:描述含油部分、不含油岩石碎屑和填隙物的颜色,以及颜色的分布、变化状况和自生矿物、含有物的颜色。
6.4.2.3 成分:描述岩石碎屑和填隙物的成分。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镜、双目实体显微镜可见的成分均应描述。从细砂岩到砾岩的粒级应写出主要成分、次要成分和特殊成分。主要成分以“为主”(含量大于或等于40 %)表示,其余成分视含量多少,分别以“次之”(含量大于或等于20 %至小于40 %)、“少量”(含量大于或等于5 %至小于20 %)、“微量”(含量大于或等于1 %至小于5 %)、“偶见”(含量小于1 %)表示,少数不能确定的成分可表述为“见少量××矿物或××岩块”。
注:碎屑成分可分为矿物碎屑和岩石碎屑(俗称岩块)两类。矿物碎屑常见的有石英、长石、云母及暗色矿物;岩石碎屑为母岩破碎后的产物,有岩浆岩块、变质岩块、沉积岩块。
6.4.2.4 化石及含有物:描述化石的种类、颜色、大小、纹饰、形态、数量、分布和保存情况(化石个体保存完整、轮廓清晰、纹饰可见时,称为保存“完整”;只见部分残体时,称为“破碎”;介于完整和破碎之间的,称为保存“较完整”),以及含有物的名称、颜色、数量、大小、分布状况和与层理的关系。化石及含有物的数量能数清时,用具体数量表示;不能数清的,用“少量”、“较多”(普遍分布)、“富集”(数量极多)表示。
6.4.2.5 物理性质:描述岩石的硬度、断口、光泽、味、风化程度、可塑性、燃烧程度、透明度。
6.4.2.6 结构:描述碎屑的粒度和球度变化及分布情况,以及磨圆度、分选程度、胶结类型和胶结程度。其分类情况如下:
a) 粒度:根据颗粒直径分级(见表5);
b) 球度:根据碎屑颗粒三个轴的长度比例,分为圆球体、椭球体、扁球体和长扁球体;
c) 磨圆度:分为圆状、半圆状、次棱角状和棱角状;
d) 分选程度:根据主要粒级颗粒含量,分为好(含量大于或等于75 %)、中等(含量大于或等于50 %至小于75 %)、差(含量小于50 %);
e) 胶结类型:分为基底式胶结、孔隙式胶结、接触式胶结及溶蚀胶结;
f) 胶结程度:分为松散、疏松、致密。介于两级之间而近于某级时,可在某级之前加“较”字表示。
表5 碎屑岩粒级分类表
岩石分类 主要颗粒直径
mm
砾 巨砾 ≥1000
粗砾 ≥100~<1000
中砾 ≥10~<100
细砾 ≥1~<10
砂 粗砂 ≥0.5~<1
中砂 ≥0.25~<0.5
细砂 ≥0.1~<0.25
粉砂 ≥0.01~<0.1
泥 <0.01
6.4.2.7 构造:描述层理构造、层面构造、变形构造、断裂构造、裂缝构造、岩心倾角和结核。其中:
a) 常见的层理构造有水平层理、波状层理、交错层理、压扁层理、透镜状层理、递变层理、韵律层理。
1) 水平层理:包括页片状水平层理、微细水平层理和韵律性水平层理。描述显示层理的矿物颜色及成分、粒度变化、层的厚度、界线清晰程度、层面有无片状矿物、黄铁矿、生物碎片及分布情况。
2) 波状层理:描述显示层理的矿物颜色及成分、界面清晰程度、波长、波高、连续性、对称性、粒度变化。
3) 交错层理:描述显示层理的碎屑颜色及成分、层厚度、形态、连续性、交角。
4) 压扁层理和透镜状层理:描述显示层理的物质颜色及成分、厚度、形态、对称性。
5) 递变层理:描述粒度的变化情况和厚度。
6) 韵律层理:描述显示层理的物质颜色及成分、结构变化、纹层厚度、界面清晰程度。
b) 常见的层面构造有波痕、泥裂、雨痕、冰雹痕、晶体印痕、生物活动痕迹、槽模、沟模。
1) 波痕:包括风成波痕和水成波痕。描述波痕的形状、大小、波高、波长、波痕指数和对称性。
2) 泥裂:描述裂缝形态、上部宽度、深度和填充物。
3) 雨痕和冰雹痕:描述凹穴形状、大小、分布状况和充填物。
4) 晶体印痕:描述形状、大小、充填或交代物质的性质。
5) 生物活动痕迹:描述数量、大小、分布状况、充填物的成分以及与层面的关系。
6) 槽模和沟模:描述分布状况、形状、数量和起伏高度。
c) 常见的变形构造有负载构造、球枕构造、包卷层理、滑塌构造。
1) 负载构造:描述分布形态、大小和分布状况。
2) 球枕构造:描述分布形状、大小、成分和与围岩界线的清晰程度。
3) 包卷层理:描述显示层理的物质成分和形态。
4) 滑塌构造:描述成分、形态和滑动情况。
d) 断裂构造:描述断裂性质(正断裂、逆断裂等)、断裂面特征、断距和断裂面倾角。
e) 裂缝构造:描述分布情况、填充物成分、交角和几组方向。
f) 岩心倾角:描述倾角大小。
g) 结核:描述颜色、成分、形状、大小、数量、与层理的关系和内部结构。
注1:雨痕多为椭圆或圆形,凹穴边沿耸起,略高于层面;冰雹痕较大且深,形态不规则。
注2:槽模是分布在岩层底面上的一种半圆形突起构造;沟模是砂质岩层底面上一些稍微突起的平行脊状构造。
注3:负载构造是砂层底面上的瘤状突起。
注4:岩心倾角指岩层与岩心柱垂直面的交角。
6.4.2.8 砾岩:描述砾石的大小、形状、成分、数量、圆度、表面特征、分布状况、相对含量、支撑类型、分选性、层理、粒序性、填隙物成分、胶结类型、构造特点和与上下岩层的关系。
6.4.2.9 与稀盐酸反应情况:描述岩心滴酸反应的部位和反应程度。其中,反应强烈,用HCl+++表示;反应中等,用HCl++表示;反应微弱,用HCl+表示;无反应,用HCl-表示。
注:与稀盐酸反应是指岩石的新鲜、无污染表面遇稀盐酸(浓度为5 %或10 %)时的反应情况。
6.4.2.10 含油气水情况:描述岩心含油的颜色、饱满程度、含油产状(均匀、斑块、条带、斑点及含油面积)和原油性质(轻质油、油质较轻或较稠、稠油)。其他内容参见附录E。
6.4.2.11 接触关系:通过观察上下岩层的颜色、成分、结构和构造变化,以及上下岩层有无明显的接触界线和接触面,综合判断两岩层的接触关系。接触关系主要分为渐变接触、突变接触(角度不整合、平行不整合)、断层接触、侵蚀接触。其中:
a) 突变接触:描述产状和特征;
b) 断层接触:描述产状、上下盘的岩性、伴生物(断层泥、角砾)、擦痕和断层倾角;
c) 侵蚀接触:描述侵蚀面的形态和侵蚀深度,以及砾石的成分、形态和分布状况。
注:侵蚀接触表现为侵蚀面上有下伏岩层的碎块或砾石的沉积,上下岩层接触面起伏不平。
6.5 粘土岩定名和描述内容
6.5.1 定名
6.5.1.1 定名原则:综合岩石的基本特征,以“颜色+岩性”为基本定名,其名称结构为“颜色+含油级别+特殊含有物(或特殊矿物、非粘土物质)+岩性”。
6.5.1.2 颜色:见6.4.1.2。
6.5.1.3 含油级别:含油级别划分见5.2。
6.5.1.4 岩性:根据粘土物质和非粘土物质成分及含量确定,并以含量大于或等于50 %的粘土物质为基本定名。非粘土物质含量大于或等于25 %至小于50 %时,用“质”字表示;含量大于或等于10 %至小于25 %时,用“含”字表示;含量小于10 %时,不参加定名,可在描述内容中叙述。
注:在泥质岩中,页状层理发育的称为页岩,不发育的称为泥岩。
6.5.2 描述内容
6.5.2.1 描述原则:描述岩石颜色、非粘土矿物的含量变化及分布情况、与稀盐酸反应情况、物理性质、结构、构造、化石及含有物、含油情况和接触关系。
6.5.2.2 颜色:描述岩石颜色的变化及分布情况。
6.5.2.3 描述非粘土矿物的成分、含量及分布情况。有机质含量较多时,应详细描述。
6.5.2.4 与稀盐酸反应情况:见6.4.2.9。
6.5.2.5 物理性质:描述岩石的软硬程度、可塑性、断口、吸水膨胀性、可燃程度、燃烧气味。软硬程度分为软(指甲可刻动)、硬(小刀可划动)、坚硬(小刀刻不动),介于二者之间时,可用“较”字形容(如较软、较硬)。
6.5.2.6 构造:描述层理、干裂、雨痕、晶体、印痕、生物活动痕迹、水底滑动、搅混构造、裂缝。
6.5.2.7 化石及含有物:见6.4.2.4。
6.5.2.8 含油情况:描述岩心表面和裂缝含油的颜色、产状和原油性质。
6.5.2.9 接触关系:见6.4.2.11。
6.6 碳酸盐岩定名和描述内容
6.6.1 定名
6.6.1.1 定名原则:综合岩石的基本特征,以“颜色+岩性”为基本定名,其名称结构为“颜色+含油级别+特殊结构组分(构造、化石和含有物)+岩性”。
6.6.1.2 颜色:见6.4.2.2。
6.6.1.3 含油级别:含油级别划分见5.2。
6.6.1.4 结构组分:包括颗粒、泥、胶结物、晶粒和生物格架。
6.6.1.5 构造:包括叠层石、鸟眼、虫孔和缝合线。
6.6.1.6 岩性:根据主要矿物成分、次要矿物成分及特殊结构组分、构造、化石和含有物确定,并以含量≥50%的主要矿物成分为基本定名。其中:
a) 次要矿物成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5 %至小于50 %时,用“质”字表示;含量大于或等于10 %至小于25 %时,用“含”字表示;含量小于10 %时,不参加定名,可在描述内容中叙述;
b) 特殊结构、构造、化石及含有物(如内碎屑结构、鲕粒结构、溶蚀结构、结核、生物化石、条带)含量大于或等于25 %时,用“状”字表示;含量大于或等于10 %至小于25 %时,用“含”表示;含量小于10 %时,不参加定名,可在描述内容中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