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中海油成功收购尼克森
[提要] 中国企业有史以来最大的海外收购尘埃落定,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森公司得到加拿大政府的批准,为中国能源企业的海外拓展之路插上了新标杆。笔者相信,151亿美元收购大单之后,“中国买家”的海外购并脚步不会停息,成熟的“中国买家”会更懂得以全球化的法律和文化视野来护航。
中国企业有史以来最大的海外收购尘埃落定,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森公司得到加拿大政府的批准,为中国能源企业的海外拓展之路插上了新标杆。对于
这一次中海油的成功收购,有外媒评论,得益于中海油吸纳了前车之鉴,在收购时“把了解当地法律规定、政府及行业的要求作为优先要务”。 前车之鉴,说的是8年前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的兵败之旅。当年,中海油以185亿美元竞标美国优尼科,报价一举压过国际巨头雪佛龙。美国能源同行大惊失色――“难道中国寻求自然资源的触角竟然伸展得如此咄咄逼人”,在那次收购中,中海油未能给出强有力的理由证明其收购要约的合理性,也没能有力证明“收购动机是善意的”,美国众议院等最终以 “可能危及美国国家安全”原因让收购终止。这次收购尼克森,中海油显然做了十分周密的准备,了解当地法律规定、了解政府及行业需求,而且为争取支持,中海油还决定将其北美地区的总部迁到加拿大卡尔加利,并承诺保留尼克森全部员工。这些都为收购打下了良好基础,并最终通过加拿大政府的审批。
151亿美元大单,展现出“中国买家”的实力。在过去五年中,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量价齐升,五年内并购案例数量增长了55%,交易金额增长了125%。 事实上,对于钱包鼓鼓的“中国买家”而言,当地的法律和文化环境的瓶颈,往往是最难跨越的障碍。比起资产评估等技术性问题,文化理念上的差异难以靠金钱来解决,更需要沟通。有时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时,常常会认为西方国家市场环境成熟,没那么多“复杂事情”,所以多从经济角度考虑问题,而忽视了当地法律环境、社会意识等方面的隐形壁垒,结果碰壁。有时即使完成收购,也会在收购之后的管理经营中尝尽苦头,甚至最终放弃。当年上汽收购双龙就是典型案例,因为忽略了韩国工会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最终损失惨重。而锦江集团成功购并美国州际集团,一定程度就是得益于锦江集团早已实行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在整个购并过程中,总法律顾问把握几大方向,不仅联合了美国当地一家有着多年伙伴关系的公司作为联合收购伙伴,而且聘请和适当利用了一流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和中介机构,并坚持签署排他性协议,避免第三方恶意干预。这些措施,让整个收购比较顺利,收购至今运营良好。
笔者相信,151亿美元收购大单之后,“中国买家”的海外购并脚步不会停息,成熟的“中国买家”会更懂得以全球化的法律和文化视野来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