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亮
中国的各类学校,都在教育学生要学会感恩和懂得回报,尤其在学生毕业离校之际,更是加紧了感恩教育,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忘恩负义。我对此很不感冒。
教育其实是一种有偿 服务,带有市场行为的性质,学生付学费,学校提供教育,作为卖方,学校希望通过较少的教育成本而获得最大的学费收入;作为买方,学生希望通过较少的学费支出而获得最多的教育,双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通过协商达成契约后才走到了一起。
若双方都按照契约行事,完成契约约定的事项,则互不亏欠。若学校没有按契约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则应向学生道歉并赔偿学生。若学生没有按契约支付学费,学校有权终止教育服务。学校提供教育服务,学生接受教育服务,都是在履行契约,都不需要感谢对方。任何一方超出契约范畴的要求,都违背了契约精神。
无偿服务是可以感恩、可以不感恩的,这取决于服务接受方的态度,就像父母抚养孩子和财产赠予一样,自愿做的事情都不能要求回报。当然,按照中国人的观念是一定要感恩的,这就是孔子的孝道理念,“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是,带有潜在企图的服务,已经不是无偿服务了。
中国人缺少契约精神,不守信用就是例证,现在的中国学校对学生进行的感恩教育,实际上是在沿袭孔子的孝道思想,仍然没有摆脱封建主义的精神桎梏。这种落后的教育理念,能把中国引向现代化的境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