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论文可以得奖金,发论文可以提职称,发论文可以做官;
还有一条最根本的,就是造假者被发现后付出的成本太低,想想我们的大跃进,犯那么大的罪,有几人因为“放卫星”坐牢?这么大的事都没事,有机会造假,还等什么呢?
造假者收益太大,而付出的成本太低或需付成本的概率太小,加上一些错误的考核指标,导致社会对造假者麻木不仁,最后越演越烈。。。。。。所以需要做的是取消研究生、评职称需公开发表论文的规定,当然评教授需不需要公开发表论文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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