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447阅读
  • 4回复

[术语辨析]逻辑检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cllipe
 
发帖
8552
财富
59572
威望
510
交易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29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 本帖被 cllipe 执行提前操作(2022-04-04) —
●李传亮

一个新的认识或理论需经过严格的检验方可确立,检验的标准是什么?当然是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里的唯一,其实并不是“唯一”的意思,而是“最后”的意思。

在实践检验之前,需首先进行逻辑检验。科学检验的程序是,先逻辑检验,后实践检验。没有通过逻辑检验的认识,没必要进行实践检验。并非所有的认识都要进行实践检验,这样太浪费物力和财力,时间上也不允许。

所谓的逻辑检验,就是用已被实践检验为正确的理论或逻辑,去检验一个新认识。若新认识没有违背已有理论,说明通过了逻辑检验。若违背了已有理论,就判定为错误认识。

没有通过逻辑检验的认识,并不代表彻底错误,也可能是现有理论不正确,这时需要推翻现有理论,直接进行实践检验,从而建立新的理论。这种情况不是普通研究人员所能胜任的,只有爱因斯坦这种天才方可完成,普通研究人员只能在现有的理论框架内做一些小改进。

为何要进行逻辑检验?道理很简单,科学理论必须具有逻辑一致性,系统内部的理论不能相互矛盾。如果一个理论具有两个相互矛盾的东西,则由此可以推出任何结论。比如,有人说低渗透储层和高渗透储层都存在强应力敏感,这就完全违背了力学的基本原理。

石油领域的许多认识,不仅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甚至连逻辑检验都没有通过,因此,都还不是科学认识。像油气倒灌、气水倒置、滑脱效应、启动压力等,如果起初进行过严格的逻辑检验,恐怕早就被彻底抛弃了。

逻辑检验是一个省力省事的检验方法,它可以帮助人们解决许多认识问题。学会了逻辑检验,你大致可以判断某个认识是否正确了。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学习感受科学美++        ++教育传播科学美++        ++科研发现科学美++
离线苏中良
发帖
1535
财富
946
威望
20
交易币
0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2-07-30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李老师有时间看看这个
http://www.agoil.cn/bbs/read-htm-tid-291471.html
谢谢

楼主留言:

已回复。

离线ganlaogen
发帖
2710
财富
1540
威望
30
交易币
0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7-03-16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李老师,能不能举个典型的实例,作进一步的阐发。如何进行逻辑检验,再进入实践检验。实际上实践是个人为的东西,比如有机成因说,有的实践支持该学说,而有的不支持,那到底如何判断?

楼主留言:

比如说,气体在岩石中流动时存在滑脱不与孔隙壁面摩擦,油气在岩石中流动时存在启动压力梯度,气水倒置,股市预测,等,逻辑检验都通不过。你自己都可以做。

快乐每一天。
离线ganlaogen
发帖
2710
财富
1540
威望
30
交易币
0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7-04-30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最近看了一点逻辑学材料,觉得李老师说的不是逻辑检验的问题,而是逻辑的基本规律问题,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中的“矛盾律”,说成是“逻辑检验”,不如说是“逻辑判断”,看看推理是否遵循逻辑规律。
快乐每一天。
离线ganlaogen
发帖
2710
财富
1540
威望
30
交易币
0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4-30 | 石油求职招聘就上: 阿果石油英才网
陈波:休谟问题和金岳霖的回答
——兼论归纳的实践必然性和归纳逻辑的重建
二、金岳霖的归纳辩护方案

  休谟问题在金岳霖的学术生涯中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20世纪30年代,金岳霖在伦敦念书时,研读了休谟的《人性论》一书,他说:“休谟底议论使我感觉到归纳说不通,因果靠不住,而科学在理论上的根基动摇。……以后我慢慢地发现休谟底缺点不在于他底因果论本身,而在于他底整个的哲学。”(注:金岳霖:《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4页。)他认为,不把知识论问题理出个条理来,没有办法对休谟问题作出系统的回答,也就没有办法写归纳法的书,而知识论又需要一个本体论的基础。于是,在30-40年代,金岳霖先后写了《论道》和《知识论》两部重要著作,其中对休谟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许多问题作了深入探讨,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本人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思想。

  1.理有固然,势无必至

  在讨论因果联系是否靠得住时,金岳霖主张把这一问题分成两个部分:一是A—B(表示因果联系的命题)本身的问题,这里他区分了“必然”与“固然”,阐述了“理有固然”这一命题;二是A—B的现实化问题,这里他论证了“势无必至”这一命题。因此,“理有固然,势无必至”经典性地表述了金岳霖对因果关系的可靠性以及现实化的看法。

  “理”与“势”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一对范畴,在金岳霖那里,“理”表示共相的关联,“势”表示殊相的生灭。“共相的关联我们简单地叫作理。””势是殊相的生灭,它只是生生相承,灭灭相继。”(注: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39、684页。)然后他又把“理”区分为“纯理”和“实理”,并相应地作出了“必然”和“固然”的区分。

  逻辑命题是“纯理”,它表示先天的形式,后者是所与的必要条件,是所与不能不遵守的形式。它对于事实毫无表示,是形成经验、获得经验的必要条件。在这个意义上,逻辑命题是先天命题。同时,逻辑命题完全是消极的,它承认所有的可能为可能,所以它不能假而必为真;它不以任何可能为事实,对于“本然”或“自然”的世界没有任何积极的陈述,对于其中的事实无所表示,所以它无往而不真。在这个意义上,逻辑命题是必然命题。《知识论》中说,“只有逻辑关系是必然的”,这里的“必然”一方面是指不能假,另一方面是指不能不真。

  表示因果关系的命题,以及自然科学中的其他自然律却是“实理”,它们是“本然”或“自然”的世界固有之理,为个别的事物所普遍遵循;与此同时,它们又是人们从“本然”或“自然”的世界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是对于这个世界有所陈述、有所表示的“理”。这样的“理”是“固然”的。根据金岳霖的说法,所谓“固然”是指普遍有效,没有例外,“一定靠得住”。但是,他又强调“表示固然的理的命题不是逻辑命题,它是普遍的真的命题或自然律而已。……遵守固然的理的命题的,只是事实:遵守必然的理的命题,任何情形都行,凡可以思议的,都遵守必然的理。”(注:金岳霖:《知识论》,第680-681页。)

  具体就因果关系来说,尽管它是“理有固然”,是没有例外的,但是它的某一个具体实现却是“势无必至”,即并非在任何情形下都会得到实现,而要看其他相应条件是否具备。例如,尽管我们已经确立了因果联系命题A—B的普遍有效性,但在某一具体场合,作为原因的at[,n]s[,n]发生之后,作为结果的bt[,m]s[,m]是否发生,还取决于许多背景条件,这些背景条件中有的起促进作用,有的则起阻碍作用。于是,在作为原因的at[,n]s[,n]发生之后,作为结果的bt[,m]s[,m]是否发生,就是一件很难说的事情。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因果关系“势无必至”。

  因果关系为什么是靠得住的”固然之理”?金岳霖给出的理由是它表示共相之间的关联,因而具有普遍性,没有例外发生。而休谟之所以在归纳问题上发生困难,根子出在他的哲学体系上,出在他的认识论上。他在“无形之中承认有普遍,而在他的正式的哲学中又不承认有真正的普遍”,并且,“知识所要得到的是一种客观的秩序,这种秩序在休谟只能被动地从印象去领取。印象总是现在或已往的。休谟既正式地没有真正的普遍,他也没有我们以后所要提出的真正的秩序。他只有跟着现在和已往的印象底秩序。既然如此,则假如将来推翻现在和已往,他辛辛苦苦所得到的秩序也就推翻。”(注:金岳霖:《知识论》,第419、424页。)这就是说,由于休谟只囿于感觉经验的范围,不承认理性的抽象,不懂得“特殊的事实表现于普遍的理”,并且“共相的关联或固然的理”也呈现于特殊的事实之中,由此导致他无法在理智上弄清楚为什么从一些特殊的事例能够归纳、概括出一个一般性原理。

  在我看来,针对休谟对因果关系客观性的质疑,金岳霖充分肯定了因果关系的可靠性,但对此却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论证。于是,在他那里,“因果关系是可靠的”仅仅是一个断言,而不是一个得到充分论证的命题,由此构筑出的归纳辩护方案就是建立在不稳固的基础之上的。
快乐每一天。

网站事务咨询:QQ:1392013 | 26189883
阿果石油网为免费个人网站,为石油人提供免费的在线即时技术交流场所,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和行为!
如有言论或会员共享的资料涉及到您的权益,请立即通知网站管理员,本站将在第一时间给予配合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