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主的及时回复。但这里有这样一个逻辑性的问题。即楼主要求异常高压学说以“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证据,但本身楼主也是“浮力说”的“提出者”或者是“主张者”,当我提到楼主的说法以假设的推导为主时,楼主却不要求自己举证。其实我这么说时心里也挺“虚”,当一方学说没有证据时,来要求另一方学说来提出证据,的确有点为难对方。但是我在此还是需要提醒楼主,“无法举证”这一现象,现在是大家共有的通病,楼主至少不应该以此作为自己攻击旧有观点的武器。
还有一点,从我在阿果里看楼主的文章,感觉楼主并不是“学阀”之类的,呵呵,真是如此。相反,从楼主在此发帖并及时回复来看,楼主还是一个很有民主思想的教授。但是楼主说话时,把自己的观点做为结论性,真理性的东西来说,有强加于人的感觉。如楼主言:““气下水上的成藏规律”,纯属一派胡言,请千万不要相信,会把你的逻辑思维搞乱的,^_^”国外上世纪70年代左右,最热有研究就是深盆气,虽然对气藏的机理一直有争论,但“气上水下的成藏规律”的存在却是公认的。我国石油大学(北京)早于上世纪90年代,通过物理模拟,证明了气上水下的存在,并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06年在西安召开的全国油气运移大会上,又有学者提出大庆有“深盆油”的存在,并且也通过物理模拟,给出了“油上水下”的存在条件。呵呵,当然做为一个观点,都可以商量。但在此我想说的是,面对我所掌握的如此多的“举证”实例,楼主如何让我相信气上水下是“胡言”?
最后一点,本人渗流力学基础很弱,这点甚至影响到自己对一些观点的理解,包括对楼主观点的理解,一直想在这方面弥补。但楼主言:“油气运移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渗流过程,若渗流力学不能解释,还有什么理论能够解释?^_^”这个观点我还持有保留意见。运用渗流力学理论用来分析、研究、计算油气运移没有问题,但就象所有学科都不是万能的一样,其也应该充分考虑到从地质角度所提出的油气生成过程和从勘探实例出发所提出的现象。即使如楼主所言“倒灌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油气藏”,但只要有倒灌所形成的油气藏,即使是少量的,小规模的,只要对楼主所提观点形成冲击,尤其是在理论上形成了致命的冲击,楼主都应予以尊重。
地质重于从现实的角度对现象的收集、整理,加以解释,开发重于从数学的角度来描述和解释现象。呵呵,写到这里,好象有点涉及到地质和开发两个学科研究方法的区别上来了。有点说远了。可能是和楼主一样,不知不觉中个人从骨子里都有了最初所学的专业特色了。
至此,对于楼主的观点我想说的都已说完了。不能强人同我,故也不再与楼主做近一步的讨论了,但楼主的观点给我留下了印象,如有合适的机会,能从渗流力学、物理模拟实验、或者地球化学方面有足够的证据,一定与楼主分享。也希望能早日见到楼主更新的、更有力的支持证据。
再次对楼主的及时回复表示感谢,呵呵。